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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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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特制本细则。
2. 工程概况
3.  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13年版);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12);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技术规范》(JGJ130—2001);
11)《建设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12)《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3)监理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14 《监理规划》;
4. 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4.1  监理处安全组织机构及分工如下图
                                                                               安全监理组长:
组员:                           临时用电:
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
土建:
4.2  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4.2.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监理制度,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监理处的安全管理组,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组织监理人员对监理项目安全体系运行的检查、监督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7)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机械装拆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10)审查并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1)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2)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
4.2.2  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确定的安全监理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检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7)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8)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规施工作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
5.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责任,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主要范围是:
施工场地内(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6. 安全监理制度
1)坚持每周工地监理例会制,并在例会上通报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2)负责安全的监理人员每周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场地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监理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人员每天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5)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安全隐患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7.1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7.1.1  施工准备工作阶段(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
    1)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理;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a.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b.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5)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6)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否合法有效;
7)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8)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
9)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0)检查塔吊、施工机械验收合格手续;
11)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及劳务队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整个工地安全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7.1.2  施工阶段(事中控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前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批准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发现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形成检查处置记录。特别应加强对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及施工机械的检查;
7)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及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 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应按如下程序对建设工程安全进行监理:
8.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8.2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8.3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人员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人员签收备案。
8.4工程竣工后,监理部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9. 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9.1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方法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通过审核有关资料、报表及现场检查等方法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1.1  安全施工事前控制
1)本项目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存在大量的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因此,安全施工特别重要,也是保证按合同工期顺利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安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实现监理工作的安全目标;
2)单位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已落实;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编制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a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
b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方案;
c施工机具安全施工方案;
d脚手架及模板安全施工方案;
e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f现场防火、防毒安全防范方案。
4)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5)检查安全员上岗资格及到岗情况;
6)检查施工起重机械是否有省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合格报告。
9.1.2  安全施工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检查基坑周围是否有防护栏杆,控制基坑周边堆载,防止围墙倒塌,控制脚手架、施工用电梯、模板的安装及拆除,特别要控制为网架安装搭设的平台或架子安全,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3)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是否分开,配电箱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做到“三相五线制”,施工电线、电缆架设是否安全,有无线皮老化漏电现象等,各种电源线不允许直接固定到钢架和钢模板上;
4)施工过程中各种工具、机械、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是否有防止操作人员免于伤害的防护和保险装置;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应责令其停止施工;
6)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三宝四口”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7)督促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卫生防疫及文明施工情况。
9.1.3  安全施工事后控制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a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施工单位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b事故处理:组织施工单位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c事故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d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有关主管部门。
9.2  监理工作控制措施
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措施有旁站监督、巡视检查、指令文件、规定安全控制程序、工程款支付控制五个方面。
9.2.1  旁站监督
1)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安全监理人员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旁站监理。
3)安全旁站监理是现场监理工作采用的一种现场措施,旁站监理人员要及时检查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和影响因素,对已排除的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落实或整改。
9.2.2  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是现场监理人员最常用的措施之一,安全监理人员通过巡视检查,掌握正在施工的工程进展及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同时在巡视过程中通过目视或用工具检查施工安全。
2)安全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时,要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施工安全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规定时要及时纠正,并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3)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不按程序施工、野蛮指挥、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必要时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9.2.3  监理指令文件
1)监理工程师通过下发监理安全隐患通知、暂停工令等书面文件向施工企业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或整改;
2)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均以书面或有文件记载的为有效,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3)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书面指令,监理工程师可以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施工单位,但随即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9.2.4  规定安全控制程序
1)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后,在首次监理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文件规定各参建方必须遵守安全控制等监理工作程序;
2)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方案已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3)施工单位在分项或工序施工完成后向监理部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署质量验收单予以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塔吊还需有省或市技术监督局的检测合格报告。
9.2.5  工程款支付控制
1)向施工方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业主不向施工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的条件是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成施工场地内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否则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在工程款支付证明上签字确认;
3)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而又不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消除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理检查要点:
一.安全管理方面
      1.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新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体系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等。
  2.现场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不用在建工程兼作宿舍;临设安全;施工可能损坏毗邻建筑、管道、构造物的防范措施;施工现场应封闭围挡。
      3.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
      4.现场安全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每一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市政工程中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指示灯。
二.消防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制度、措施、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用水用电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脚手架
      1.脚手架方案;搭前交底、搭完验收;钢管直径应统一;立杆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平、实),立杆距坡边距离(0.5m);架体与建筑物拉结(间距3m×3m)、构造(压、拉);立杆间距(2.0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1.0m);扫地杆(纵、横);脚手架距架空电线距离(≤1KV为4m,1-10KV为6m);
      2.剪刀撑H〈24m(两段各一道)、H〉24m(全长全高),≥4跨(450-600);
      3.脚手架满铺材质(厚5 cm)探头板捆牢,工作层垫脚板、防护栏杆二道(上栏杆1.2m,中栏杆0.7m);
      4.卸料平台不与脚手架连接,限定荷载标准,并悬挂限载重量(或钢管根数、竹胶板张数)警示牌;
      5.大钢模严禁靠在外架围护栏上。
四.吊篮脚手架
      施工方案;升降葫芦保险卡;脚手板满铺;操作人员培训;吊篮外侧防护;吊篮防护顶板;吊篮与结构拉结。
五.模板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批准;支撑系统设计计算;立柱应有垫木;纵横及水平支撑;模板验收;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应有防护。
六.三安四口
    1.安全帽(有合格证,现场人人都得戴且应系带)。
3.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防护,未级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30mA,0.1s);实行2.、网密目(有合格证、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二层楼面四周安全网防护平网;操作层下≤10m有防护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两层且10m一道平网。
    3.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架子工、幕墙安装人员、高处外墙安门窗无外架时)。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口、便桥有防护栏杆、踢脚板;通道口防护棚;阳台、洞口、楼层、屋面临边防护(上栏杆1.2m-1.0m,下栏杆0.5m-0.6m)。
七.施工用电
1.外电防护安全距离(<1KV,水平1m,垂直2.5m),电线弧垂(距地≥4m)。
5.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应重新包扎,线路过道路要穿管保护。电杆:横担要有足够的强度,且埋设牢固。必须使用五芯电缆,电缆埋深≥0.6m,转弯处应有标志。
2.必须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电源应作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4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安装适当,两米内无堆积物和易燃物;闸具、熔断丝匹配;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4.照明:应设照明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应作接零保护;配线及灯具安装高度:室内≥2.5m,室外≥3.0m;在架子上应安装木横担和绝缘子;行灯使用36V安全电压。
6.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八.塔吊
1.安装验收;登记标志;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安装、拆除方案;司机上岗证、指挥上岗证、指挥旗语;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限位装置;接地、接零;转臂被吊物与10KV电线水平距离(≥2m)。
九.施工机械
1.平刨:安装验收手续;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分防护罩。
2.圆盘锯:安装验收手续;锯盘护罩;传动部分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
3.钢筋机械: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防护罩;冷拉、对焊作业区防护。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绝缘好;有防雨罩。
5.搅拌机:安全验收合格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防雨棚;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
6.潜水泵: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器。
7.打夯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点击次数: 2124   更新时间:2019-10-2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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