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18123799217, 林生
QQ:2658818247
邮箱:2658818247@qq.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福海信息港A8栋
一、项目编号 | |||
5114012020000961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眉州大道高铁桥桥体美化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弘艺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春风路9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9508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名称:眉州大道高铁桥桥体美化,服务范围:眉州大道高铁桥处,服务要求: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2、履约地点:眉州大道高铁桥处,3、履约内容:在眉州大道高铁桥搭建脚手架对高铁桥(长度80米、宽度约10米)桥体、桥柱、雨水口导流等基础处理后进行水墨艺术全彩丙烯手绘,营造富有艺术特色的桥体节点景观,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5%的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余款10%于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1年后支付。(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有效支付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质保期:1年,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进行修复、维护。 履约保证金:(1)合同总金额的5%;(2)交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向采购人交纳;(4)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6)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因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侵害、安全事故等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SC51140288(姚力惠)、SC1415138(梁丽)、帅聪(采购人评审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按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0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
地址: | 眉山市苏辙公园遗老斋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7833896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1栋1单元9层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0900612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电话: | 1809006120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附件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