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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某办公楼工程为8层框架结构,总高度28m,建筑面积3800m2。外脚手架采用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二、事故经过
事发当天下午,混凝土工张××被架子工班长胡×安排搭设三楼脚手架,张××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自放的钢模板上操作,该模板长1.50m,宽0.25m,搭在脚手架二根小横杆上,没有任何固定。
当张××竖起一根6m长、约24kg重的钢管立杆与扣件吻合时,由于钢管上部向外倾斜,张××虽用力吻合数次,试图使其准确到位,但未能如愿,终因倾覆力矩过大,致使其在脚手板上失去重心随钢管从8.4m高处一同坠落,安全帽跌落在2m以外的地方。
送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三、事故的类别与级别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事故级别:一般事故
四、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死者张××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安全意识淡薄,对工程处的一些规章制度遵守不严,虽戴安全帽,但高处施工未系安全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搭设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操作要领不清,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⑴ 架子工班长胡×安全意识差,严重违章指挥。胡×明知张××从事的是混凝土工工作,未接受过架子工专业技能培训,在不具有架子工操作证,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置安全操作规程于不顾,安排无证人员进行高处脚手架搭设。
⑵ 项目部在与胡×签订脚手架承包协议时,只强调必须持证上岗,而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 工地负责人发现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虽口头指出,但未能严厉制止,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杜绝违章施工。
违章指挥和盲目冒险蛮干,忽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五、违反的相关规范、标准
1.死者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中“4.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5.1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许独立操作。”的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第八项的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死者张××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措施,并站在未固定的钢模板上操作,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关于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系好安全带的规定。
3.施工单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违反了《建筑法》第36条、第46条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的制度健全落实,工人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六、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1.必须杜绝违章指挥。
2.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用法律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按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要到位,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者,不得施工。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5.加强工种工程承包协议的管理工作。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职工有识别和排除危险作业的能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保证安全生产。
7.企业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企业及管理人员的素质,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杜绝盲目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七、事故责任分析
1.架子工班长胡×是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负有违反用工制度和擅自指挥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责任,并不按规定向高处作业人员发放安全带。
2.项目经理及施工员负有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责任。
3.死者张××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的规章制度遵守不严,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